银行负责人及办理授信职员的利害关系人。银行法对银行利害关系人界定为配偶、三亲等以内的血亲,或二亲等以内的姻亲。目的为维护银行放款的公古文古词古诗性,以防范银行放款集中于少数对象,或放款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。